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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附加刑: (一)罚金; (二)...
关于刑罚种类,根据不同的方式,可以有不同的划分: 1、根据某种刑罚方法是否是只能单独适用还是可以附加适用,可以划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2、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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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根据《》第32条、33条、34条的规定,我国刑罚种类有:(一)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不得超过3年。 2、。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5、。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有以下三种:1、;2、;3、。(三)专门针对外国人的。《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刑罚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 1、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2、附加刑是补充主要刑罚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以附加到主要刑罚中,也可以独立适用,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3、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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