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明确的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但根据2002年发布并开始试行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该规定根据医疗事故中常见病人人身伤害的...
《条例》把医疗事故具体分级标准的权利授予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部)。2007年7月31日,卫生部以第32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医疗事故分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十,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计算;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按10%计算。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两者的鉴定标准是相同的,可以通用。 这样看来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定残”等等事项对日后其他纠纷的处理都是很重要的。当然,如果地方性法规对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何规定的相关介绍,由此可知,一般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甲等)、重度残疾的(乙等)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甲等、乙等、丙等、丁等)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甲等、乙等、丙等、丁等、戊等)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上述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人体伤残级别的一级至十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5人已浏览
574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