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制登记,乘坐机动车、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对主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侵犯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对象包括机动车、船舶、飞机和其他交通工具,不限于公共交通工具。这种行为与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区别在于,这种行为侧重于扰乱和阻碍交通行为本身,后者侧重于扰乱交通工具秩序;这种行为的对象不限于公共交通工具,后者仅限于公共交通工具。
弃车逃逸处罚如下: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建议直接到交警部门详细了解,如有需要,建议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直接为您解答,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0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