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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工伤津贴应当是伤残津贴。只有构成一至六级伤残,才可能享受。伤残津贴都是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
工伤期间单位只发基本工资不合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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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男职工生育津贴具体报销比例规定如下: 1、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1年以上,医保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为100%; 2、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不满1年,医保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为50%。
关于苏州生育津贴津贴标准如下: 一般女职工生育可凭生育保险领到两笔钱。一笔是一次性的 ,正常2500块大洋,晚育(24岁以后)3000块大洋.另一笔是生育补贴,俗称产假工资,就是放产假的时候领的.产假正常是90天,孕前15天,孕后75天.然后可以领取3个月的工资.晚育是在孕后增加30天,也就是可以领取4个月.难产再加15天.
伤残津贴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五、六级伤残,并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工作岗位的,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34条: 1.当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amp;=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人工资标准:一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90%二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85%三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80%四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75%五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70%六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60% 2.当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amp;lt;=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主要为1-4级伤残),属于用人单位发放的范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主要为1-4级伤残)工伤律师特别提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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