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可以出具答辩状(不是必须的),准备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证人、证言,做好开庭准备。不过,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依据最...
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民路**弄3号202室。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住XXXXXXXX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冯某某之母,号码:3XXXX*****XXXX。被告:陈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地:XXX市XXX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XXXXXX之父,联系电话:XXX****。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人民币20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费;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费的一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与冯某某(母亲)2006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2011年月日
你可以出具答辩状(不是必须的),准备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证人、证言,做好开庭准备。不过,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原告:XXX法定代理人:XXX被告:XXX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拖欠的XXX元,并一次性支剩余年的费,共计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和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原告在XXXX年XX月XX日出生,被告和XXX因感情不和于XXXX年XX月XX日离婚,中约定,原告由XXX,被告每个月向XXX支付原告的抚养费360元,在遇到重大花费时由被告和XXX各承担一半,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在离婚后被告多次拖欠因该支付的抚养费,现自XXXX年XX月起已累计拖欠XXX元,为了原告的健康成长,让被告履行一个做父亲的法律责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八条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XXX元,同时鉴于被告在此之前的拖欠行为,为了保障原告日后的生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将原告在18周岁之前每月的固定抚养费(不包括重大花费部分)元一次性支付,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此致XXX市人民法院具状人:XXXXXX年XX月XX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