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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的,离婚只能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
只要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黄岛,才可以到黄岛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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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地设有婚姻登记机关,且一方户口在当地,就可以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可以。离婚手续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者户口辖区的乡镇街道婚姻登记处办理。莱西市(县级市)常住户口居民应该在莱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者户口辖区的乡镇街道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青岛市属于地级市,地级市民政局不对外办理婚姻登记事项。 一【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情形】(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 (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在男方或者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均可。 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离婚事宜行政管辖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但是只能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夫妻双方不能办协议离婚手续。一方要提起诉讼离婚的,在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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