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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违反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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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视其情节轻重,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标底的;(二)泄露投标人商业秘密的;(三)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的;(四)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并且中标人为前款所列行为的受益人的,中标无效。
开标由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席开标会,无正当理由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开标时,有标底的应当公开标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政府为社会提供投标交易公共服务的场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及时发布场内招标信息,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规范化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招标代理等影响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活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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