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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2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未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数...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可以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确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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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2、量刑时,应注意适用刑法第356条关于再犯从重处罚的规定。此外,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只要在收货前自动铲除的就可以免除处罚,而不问公安机关在此之前是否发现。换言之,在公安机关发现后自动铲除的,也应适用本规定。 第二,虽然可以免除处罚,但在根据案件情况下不应免除处罚时,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也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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