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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属于故意犯罪,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恶劣,免处的可能性不大。理论上讲有可能,而要定罪免处,一般来说造成的损失应在构成犯罪的临界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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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罪名,只要符合缓刑和减刑的规定都可以适用缓刑。
不管什么罪名,只要符合缓刑和减刑的规定都可以适用缓刑。
主动说明自己的犯罪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你后悔自己的错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免除刑事处罚的条款有十六条,分别分布在刑法的总则和分则中。其中,刑法总则涉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条款有十一条、四类:①关于刑法适用范围的规定。《刑法》第十条规定,在国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经外国审判,在国外受到刑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②关于犯罪和刑事责任的规定。《刑法》第十九条规定,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再比如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他免除处罚的规定还包括刑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关于预备犯,第二十四条关于中止犯,第二十七条关于从犯,第二十八条关于胁从犯的处罚。③关于刑罚类型的规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④免除自首和立功处罚的规定。比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较轻的自首分子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重大立功的犯罪分子,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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