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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例外的情况是: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
不行,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但可赠与或遗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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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买卖可以公证。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定程序,证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审查和通知此类合同公证的重点是: 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和房屋转让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利用集体所有社会福利属性的权利,非集体组织成员不享受这种福利。因此,农村房屋的转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让房屋合法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2、审查买方主体资格:在一般买卖合同的公证中,买方的资格不需要过多审查,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足够了。但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转让,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的资格也受到限制。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格:(1) 非城镇居民(2)不是集体组织中已经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3)集体组织成员是否必须不受限制。
房产买卖委托公证有效。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公证的。小产权房屋在我国是禁止买卖的,任何买卖小产权房屋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公证的目的是在于公证房屋买卖行为的合法有效性,而违法行为是不可以进行公证的。《公证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第 六、 七、八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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