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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其余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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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以分公司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和普通公司签合同时一样,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不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不承担责任。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相关延伸】 问:子公司对外签的合同承担责任吗? 答:子公司对外签的合同承担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分公司一般是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的,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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