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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
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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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 (1)罪行较轻; (2)危险性较小。 3、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在被判处管制的期限内,犯罪分子可在限制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如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有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领导。 管制执行期满,执行机关应当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宣布解除管制,并发给其解除管制通知书,恢复其公民的一切权利。 管制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在判决之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按每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余日期为实际执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三个月,判决前先行羁押三十天,计算公式为:三个月的具体总天数减去折抵天数六十后,剩余期限是实际执行的管制期限。 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管制执行时同时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管制执行期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同时期满。
被判处拘役的服刑人员,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请假回家的,但是拘役犯请假在司法实务中很少能实现的。因为整个刑事诉讼程序走下来也要几个月的时间,等拿到判决书也就离满刑的时间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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