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最新的反诉法院无管辖权的内容是什么?

2022-08-08
严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反诉的提起必须符合《民诉法》有关管辖的规定,即受理本诉法院必须对反诉拥有管辖权,适用和本诉相同的管辖标准审查反诉。既严格按照管辖的普通地域管辖原则,也要符合级别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以及专属管辖。理由是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讼请求,本诉被告可以提起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起诉。并没有法律规定反诉可以突破管辖的权限和划分。若受理本诉法院对反诉案件没有管辖权,就应当将反诉案件作为独立的诉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或者移送其他法院。 第二种观点:无须审查说。 这种观点认为:只要当事人具备了反诉的基本条件如与本诉应该具备的关联性,反诉目的是抵销、动摇、或吞并本诉请求等等,就应当立案于本诉合并审理,即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出。无须审查反诉的管辖权,反诉与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人民法院管辖,理由是若不合并审理,达不到法律设立反诉的目的,增加当事人诉讼,并且法条规定中并没有要求审查反诉的管辖,如果将反诉作为独立的诉并对其管辖进行审查有违立法本意,与立法的目的相悖。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