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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增值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2、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
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交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2、一起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交纳20%个人所得税。 收入扣除交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差异不同收入别离处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交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越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交税所得=收入*(1-20%) (3)、应交税款=应交税所得*20%
专利许可是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给予许可的专利权人为“许可方”,接收许可的乙方为“被许可方”。专利权仍属于作为“许可方”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想国务院专利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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