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根据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 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有义务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有义务偿还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偿还义务。 3、当然,毕竟是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应先承担还款责任,等找到借款人,再和借款人追诉。如果担保人也还不上款,法院判决后,贷款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如果担保人没有财产可执行,法院会中止执行,等担保人有了执行能力,再恢复执行。担保人不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是不会坐牢的。
1,如果是一般保证,只要能找到债权人的住所,在其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先用债务人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再由担保人偿还。2,如果是连带保证,担保人需要先偿还债务。3,在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相关债务。4,相关规定:(1)《担保法》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民法通则》规定: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