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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若是一般保...
律师为您解答给别人担保还能贷款吗的问题如下 给人担保后若征信良好、符合银行规定可以贷款买房,参看房贷规定材料如下: 1、一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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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贷款的当事人,根据担保能力来看,如果有经济偿还能力,是可以做担保人的,退休人员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情况定的,不是每个银行都一样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一般情况下,如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了。 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不能偿还之时才会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 若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则贷款机构能可以在逾期后直接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 担保人如果想要取消担保的话,一般要看担保人和欠款人或者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所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欠款人的连带关系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已到,那么担保关系会在到期后自动取消了。 此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取消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一般来说,购房者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有要能得到贷款: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购房者具有居住地合法的明; 3、与发展商签订有商品房订购书或购房协议,并已支付或首期购房款;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5、具备令贷款行满意的财务状况。例如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信誉良好,确有偿还能力的小业主;自身收入低,但有海外亲友定期资助的居民等等。具体如何界定和把握,由贷款行审核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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