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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 1、要求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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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第一、申请要求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第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第三、登记(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1、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或者离职员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及个体户由居委会提供。 4、2寸彩照3张,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彩照,双方照片的底色颜色要统一。 5、如果是再婚人员,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 6、因私出境的人员还需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办理程序:申请。要求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证明。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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