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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抚养方频繁探望子女该怎样办

2022-06-23
一、根据法律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所以说,如果遇到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频繁探望子女干扰了子女的正常生活,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可以向法院寻求救济。结合司法实践,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频繁探望子女存在以下情形的,直接抚养方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 1、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行为的;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有吸毒、酗酒等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4、探望权人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5、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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