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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起诉离婚一方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法院为准。法院立案...
想要起诉离婚,原告首先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法院为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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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积极应诉,如不去,法院有可能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你姐姐有精神病,发病期间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离婚案件适用缺席判决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积极应诉,到法庭上向法官表达你不想离婚的意愿;因为如果没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必须离婚的五种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只要你不同意,法院第一次也不会判决离婚的,那么你暂时是安全了,为什么是暂时呢,因为如果对方下定决心想离婚,那么等6个月之后,可以再去法院起诉,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你真的不想离,好好抓住这六个月时间,积极反思,努力去修复了。 如果,这段感情实在无法挽回,那么就是“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了”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男女双方可以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而您坚持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所以即使您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了,对于孩子的抚养,原则上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做出判决。一般的,二周岁以内的孩子因为还有进行哺乳,所以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但是您与男方有两个孩子,那么也不排除一人抚养一个的可能性。孩子的抚养温柔,还会考虑到各方的经济状况、感情亲密程度等等,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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