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号):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
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政策及落户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西安市廉租房政策西安市廉租房的准入标准从2009年5西安市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的准入标准月起,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西安市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先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调整为9.8平方米(不含);租金补贴也由原先的40元/人月提高至50元/人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周期为3年,期满后,应重新提交相关证明,重新提出租金补贴申请。申请家庭首先应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同时符合租金补贴保障条件后,申请家庭可由户主或推选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担任申请人(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申请人持书面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或认定低收入家庭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领取《租金补贴申请表》,如实填写。以上内容介绍了西安市廉租房政策,。
一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是西安市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三是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四是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五是其他群体入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