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20年前的冤案得不到说法,可以继续申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意见】冤案就是没有罪而被当作有罪判决或受处罚的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需要有法定情形的,才会受理。法定情形有: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3.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法院判冤案(或叫判裁决不当),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或申诉,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还可以向党委政法委反映情况,请求行政干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7人已浏览
3,067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