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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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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就业性质的人采用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总的来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市养老保险改革始于企业,企业首先实行社会化,机关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差距。具体来说,我国城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退休养老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建立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阶段(1951-1978年);二是探索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的阶段(1978-1991年);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践阶段(1991-2014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这标志着近20年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像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 《劳动法》 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保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 退休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 时的工资、退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单位负责。 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 在这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两种制度在筹资方式、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谓的养老“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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