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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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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一种暂时性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这毕竟是关押了犯罪嫌疑人。因此他们的家属很多都想了解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按照法律规定,一个人能在看守所最多呆多久,实际上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你看了下面的内容就知道了。 一、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和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延长仍不能终结的,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阶段被告人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需要补充侦査的,补充侦査不得超过一个月。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综上所述,从公安机关对嫌疑人拘留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羁押期限,最长是两个月,在这个期间,认为有逮捕需要的,应在拘留后三天内申请手续,检察院负责审批。羁押也是有期限方面要求,如果逾期应该变更强制措施,将拘留改为取保候审等。
一般按照案情情况来定,简单刑事拘留7天,目前大多数案件刑事拘留30天,批捕期均为7天。如转为逮捕,一般将继续关押三四个月后才开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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