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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赔偿,争取谅解。《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撞死两个人取保候审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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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责任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 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包括: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根据我国《》的规定,有以下条件:第一、从刑期条件来看,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一般可以考虑取保候审。如果是可能判处以上刑罚的,需要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才能取保候审。第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60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第三、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的。在此提醒大家:取保候审对案件的结果有非常大的影响——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又无法补充侦查到有效证据,将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即使需要继续追究,通过有效辩护,被判处的几率是非常高的,最终就达虽然判刑但不用进监狱服刑的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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