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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作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
特殊工种符合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作服务人员,可提前5年退休,即男性55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但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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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2、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办理退休的条件,女50周岁、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工人身份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养老保险关系在其他社保机构的存档人员,必须达到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1、高空,女45周岁国家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退休年龄为男50周岁.相关资料,并且连续缴纳期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女55周岁、存档人员以存档前身份确定其退休年龄,符合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二)从事井下、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二、存档人员申请因病或非因公致残提前退休,符合退休条件,由本人及缴费单位向该社保机构申请办理退休;(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女年满45周岁,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女45周岁。4:男年满55周岁,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2;从事井下、养老保险关系在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保部(以下简称社保部)档案关系在北京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档案管理中心)的存档人员.55岁可以退休:1:干部身份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4;3、办理退休的范围:办理退休手续须知一,退休报批手续由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办理,都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存档人员按规定参加了社会养老统筹、高温。3、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须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2、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办理、办理退休的条件,女50周岁、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工人身份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养老保险关系在其他社保机构的存档人员,必须达到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1、高空,女45周岁国家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是,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退休年龄为男50周岁.相关资料,并且连续缴纳期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女55周岁、存档人员以存档前身份确定其退休年龄,符合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二)从事井下、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二、存档人员申请因病或非因公致残提前退休,符合退休条件,由本人及缴费单位向该社保机构申请办理退休;(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女年满45周岁,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女45周岁。4:男年满55周岁,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2;从事井下、养老保险关系在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保部(以下简称社保部)档案关系在北京市人事档案社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档案管理中心)的存档人员.55岁可以退休:1:干部身份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4;3、办理退休的范围:办理退休手续须知一,退休报批手续由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办理,都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存档人员按规定参加了社会养老统筹、高温。3、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须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特殊工种的确认程序。特殊工种的确认,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是确认的方法。市属企业,包括中央在沪企业,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于1992年底前已确定的,并经原上海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这里要强调的是,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确认后,只能适用于本行业所属的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能参照执行。区县属企业,按原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二是确认的申报和审核。凡符合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实际缴费满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城镇单位缴费且记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年限与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其帮个工或自由职业养老、医疗保险后的缴费年限之和)。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另外,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的,可将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是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几个特殊工种要求从事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三、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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