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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先对教师进行批评,体罚幼儿,经教育不改的,依据《教师法》规定,由幼儿园或教育局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1、《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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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学校方一般是很难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而且法官也明白孩子自己摔伤学校是管理不过来的,所以多少会判学校一点责任,当然不排除多判的可能
一、两周岁的孩子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园应当承担对其的管理、监护职责。 二、因为幼儿园的管理、监护不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家长应当与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未果,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四、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继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五、本案时效为1年,过期后将丧失胜诉权。 王涛。
首先得看孩子受伤程度,小伤涉及侵权;轻伤及以上就是故意伤害罪了,这个可就厉害了。不过涉及侵权对老师来说也是挺严重的,一般的话要被开除,赔偿,道歉。老师是没有权利对孩子进行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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