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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里做十天,被开除了,老板以各种借口不发工资,能去劳动局举报吗,因为是临时工能去劳动局举报吗?

2024-08-23
可以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胜诉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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