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2、上述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按照法定的标准来予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共几项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子女在学前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费用时,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按每月400元扣除,同一学历扣除不得超过48个月; 3、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在一年内,与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汇算时扣除,限额为8万元;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商业银行或公积金贷款,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5、特别扣除住房租金,纳税人在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也需要扣除; 6、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独生子女每月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摊扣除2000元,每人分摊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年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特别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更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有利于税收制度的公平性。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目的在于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9人已浏览
3,261人已浏览
671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