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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1。书面申请承诺书;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首页及个人信息页);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
各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一巷6号附34区政务中心:高新区028-962000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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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社保局地址:成都市社保局养老待遇核定处(三楼6区)72、73号窗口电话:028-8770692、028-87706993。
办理地点:养狗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流程:1。我申请(单位出具介绍信)到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登记。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体检,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免疫证》;3、在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5、颁发证书。注:1。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注册,发给养犬证和狗标志;2、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3、不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由当事人本人或者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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