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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中老婆婆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2022-10-19
房子的增值部分是不是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第一,婆家的房子是在结婚之前买的,且房屋的所有人不是夫妻中的任何一个,那么房子就的增值部分,就不是共同财产。第二,婆家的房子是在结婚之前买的,房屋所有权人是丈夫,那么房子的增值部分,就是共同财产。第三,婆家跟妻子之间有关于这套房子归属权的协议,且房子属于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则房子的增值部分,同样是共同财产。

相关法规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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