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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些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后...
用人单位违法。首先可以调岗,但是不能降薪。其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合同。如有合同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具体工资,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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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哈,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女职工怀孕小产仍然有带薪假期,单位全部扣除你的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于工作岗位和工作地址的变更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关于工作地址的约定,你可以拒绝到外地工作,就要求在原岗位上班。如果单位一旷工和不服从安排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调动工作,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可以适应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可以适当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能够适应的劳动(也就是说可以调岗),但降薪要慎重了,法定是不能降低其工资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劳动法》 第17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中规定的解除合同和裁员。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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