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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10月1日之后个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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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当月方工资实现个人所得税在下月缴纳。不论你们企业发的是几月份工资,8月份发工资实现的个人所得税,在九月份申报缴纳。举个例子。一般个人所得税的每个月的纳税截止日为15号(有法定节假日会顺延)。那么您的工资是在8月10日发的工资,您必须9月15日之前完成申报缴纳工作。
1、关于补发工资是否要交税问题如果每个月的工资不超过3500元,不需要报个税;如果超过3500元,按标准报个税,但不会累积计算; 2、个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按月征收,工资也是按月发放,一次性补发工资是违法的,具体个税的处理,由公司会计操作,不需要劳动者自己操作; 3、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如果适用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则可每月减除费用4800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减除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按规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金额,以其余额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元及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举例 某事业单位职工李某2016年9月份应发工资为5600元其中职务工资为3300元,岗位津贴1000元,职务补贴600元,岗位补贴160元,保留津贴30元,劳保费20元,城市补贴60元,水电补贴2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当月单位扣缴住房公积金82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工会会费15元计算当月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 当月李某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合计为:每月定额扣除350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4066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4066)=1534元,对应10%的税率 当月应纳税款为1534×10%-105=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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