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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受伤最迟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做工伤认定有效。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还可以适...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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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对于伤情鉴定的时间和条件,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那么你的伤情鉴定应当待你的伤情稳定下来再进行,也就是说你将你的伤治疗好了,出院后根据医院的病历,以及你病情的稳定状况,进行鉴定; 2、警方的有关法医鉴定与其他医疗机构的鉴定并无大的区别,依据的标准都是一样的; 3、建议你根据当地医生的嘱咐,该怎样治疗就怎样治疗,首先必须将自己的身体治疗好,别落下严重的后遗症。待治疗好伤以后,再进行伤情鉴定也可以。而公安机关也不会放纵肇事者的,既然公安机关已经网上追逃,那么你应当放心,肯定会将嫌疑人绳之以法的。 4、待将嫌疑人抓捕以后,通过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你可以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参与进去,要求赔偿你的治疗费、误工费等等民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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