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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是非常重要的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公司享有的,持有公司股票可以依法享有公司的经营收益,公司股票可以依法转让,被收购的公司股票怎么办?收...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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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用。 2、小股东有权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决议,并作出公司合并的特别决议。董事会起草的公司合并协议草案并非已经成立和生效的合同。只有当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分别作出同意合并的特别决议后,公司才能依法成立。 3、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被收购的,其股票应作以下处理: 1、若股票被全部收购的,则股东需要将股票交付给收购方,股东丧失股东资格; 2、若股票是被部分收购的,则未被收购的股东仍然享有股东权利。
收购公司其实就是收购公司股权的行为,所以公司被收购后,相当于公司的股权、股份转让到收购方。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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