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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税前工资=税后工资+个税+社保其中,税后工资与个税的关系是:税前工资-{【(税前工资-3500)*个税税率)】-速算扣除数}所以,税前工资=((税后工资-起征点)-算扣除数)/(1-税率)+3500税后工资为4300元,=800元,可以推测属于第一档,税率3%,速算扣除为0则:税前工资=()/(1-3%)+3500=824.74+3500=4324.74元社保因计费基数并非实际工资,所以无法计算出。所以只能知道你税前、扣除社保后工资为4324.74元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据此,你在该单位获得的收入按月计算,扣除两千元后计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以你的基本工资3500元为例,3500-2000=15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1500×10%=150元,具体税率表请查询法规或向税务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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