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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责任越小相对的精神损失费就越高...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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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给付方式,通常有以下两种方法: 1、现在的一次性终身赔偿,即把将来的多次赔偿一并计算,现在作一次性赔偿。 2、将来的多次(终身)赔偿,即定期金赔偿,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按照一定的期间计算和赔偿,直至赔偿期限届满或受害人死亡时止。 一般司法实践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总额较小,多采用第一种赔偿方式,极少采用第二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有利于裁判的及时执行,使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保护其权益;有利于尽早结束损害赔偿关系,避免财产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因为第二种赔偿方式赔偿给付的时间长,易受加害人的经济状况变化、物价变化影响,风险较大,而且加害人以后可能无力偿债或故意逃避债务。所以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虽是大额赔偿,但不适用定期金赔偿,应当一次性给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 看到这里,ask.com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存在使被侵权人能够多方面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让这一法律手段能够更好的解决办法。好了以上就是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功能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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