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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所以用人单位没有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不承担主要责任的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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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员工事故受伤认定为工伤,那么员工就享受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承担的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员工是进行与企业相关的工作,并且有证据证明是代理企业进行交易活动的,如有单位出具的委托合同,有单位的印章,合同相对方是基于对这些的信赖,有理由认为其是有权代理企业的,构成表见代理。企业需要承担合同的后果,至于单位受到的损失有权向员工追偿。 除了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外,一般企业是不需承担合同产生的责任的。
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按照伤残等级要求赔偿。 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其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为: (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已达到伤残等级或工亡的工伤职工,除了上述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以外,还应当按照其工伤伤残等级享受以下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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