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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不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责任方均应赔偿无责任方。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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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车辆赔偿标准是通过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赔偿的数额的计算。 2.直接损失的赔偿应该是以恢复原状或者是折价赔偿为原则的。 3.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对交通事故予以受理之后,需要对受损的车物的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及定的,应该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对车物的损失价格进行鉴定。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的划分各地法院判决不一。给一个法院的审理依据。《淄博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90%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10%至20%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在道路上发生事故的,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不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责任方均应赔偿无责任方。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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