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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一经送达,就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果提起诉讼的原告,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原告所提诉讼,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不到...
《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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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书面文件发放的。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电话通知、短信通知都不具备可信性,是有法院人员亲自送到被传唤人手里的。
民事诉讼法中之规定了审限,并未对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间作出规定,在实务中,人民法院在开庭前通知原告的情形一般只有两种:一是收到被告答辩状,5日内向原告送达,二是开庭前三日内向原告送达开庭通知。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一个多月没领到传票也属正常,你可以咨询一下法院具体情况。
法院传票不接,如果是对于普通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作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本人亲自到庭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会发两次传票,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据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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