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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复印件可作为证据起诉,但在法院开庭应当出示原件,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
借条复印件可作为证据起诉,但在法院开庭应当出示原件,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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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原件丢了,复印件在借款人认可其真实性且承认尚未还款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且借款人应当还款,否则无效。r2、借条是借款关系的法律凭证,属于书证。《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因此,借条应当提交原件。r3、在借条原件丢失不能提供原件的情况下,复印件的效力就来源于借款人的认可,只要借款人认可借条复印件的真实性并承认借款未还,那么借条就是有效的,同时借款人应当偿还借条上载明的款项,否则,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复印件的真实性,或者虽承认复印件的真实性,但不承认借条中的款项未还,那么借款人就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有证据证明借据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力和相应的证据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件有困难,经人民法院批准出示复制品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原件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和复制品与原件或原件一致。
借条复印件没有用。通常情况下,借条复印件证明力不够,法院处理案件时一般要求原件,欠款方不愿意还款时,仅有借条复印件时,该复印件无效,应当收集其他能 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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