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
1、申请《出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必须具备相应条件,并向本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出版经营许可证》1。设立出版零售、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 制定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须经科学论证,遵循合法公正、符合实际、促进发展的原则。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条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提交申请材料并且经其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提交申请材料并且经其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9人已浏览
2,289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