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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的,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判决确定。请当事人自行根据人民法院...
法条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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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如果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情形需要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首先,《刑法》里没有“危险驾驶罪”的罪名;其次,如果是案情事实清楚,无论是醉驾还是用机动车作为行凶工具,一般从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到判决最多三个月。判刑后刑事拘留期与刑期一日抵一日的。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将被拘留并处以罚款。危险驾驶罪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追逐赛车,情节恶劣;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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