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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
目前,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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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公司或企业的形式是什么,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公司?2、你合伙人的朋友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还是股东?3、如果你希望对方写借条给你们,也就是说你们认可了此笔对外借款,如果借款届时不能收回,你们可能要对损失产生连带责任。 两个方法:1、让债务人向你的“合伙人朋友”打借条,你们置身事外,要求你的“合伙人朋友”承担担保责任,如1个月后不能偿还借款,可以起诉债务人及“合伙人朋友”,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2、让债务人向你公司打借条,如1个月后不能偿还借款,以公司名义起诉。
所谓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即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合同为基础的。 所谓合伙经营合同,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同。
关于合伙亏损,原则上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不承担亏损,意味着不出资,不出资那就不是合伙人了。 所以合伙人不可以只分配利润而不出资(即不承担亏损)。 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只承担亏损,而不分利润。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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