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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
1、参保人在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可以办理退还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部分,“统筹账户”部分不予退还;2、在参保人属于职工参保,有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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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金发放方式: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就近、安全和方便原则,采取委托银行、邮局、社区等多种渠道将养老金直接发给被保险人。 3.法定退休年龄:指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满55周岁,非管理岗位工作满50周岁。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1、可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的20%左右,直接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8%,进入个人的账户。当参保人退休后,开始领取,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来自于统筹基金,具体多少和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等参数有关。个人养老金即个人账户积累的部分,分N个月领取。若是只领了一个月就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如果是职工参加单位的,则继承人可以继承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和利息;如果是个人参保,就可以让继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养老保险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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