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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
《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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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判决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再上诉。如果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期间,并不影响判决的执行。如果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首先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债务人及债权人并作出公告,之后指定管理人,由破企业将自己的资料转交给管理人,由其管理破产清算期间的所有事物,破企业可以监督管理人,但是不能代替管理人做决定,如果对管理人的做法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具体清算事务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清算完毕后由管理向法院提出终结破产程序,法院在15日内作出裁定,并公告。
当然可以,现在信访都走正规程序了,如果属于法院应该受理的案件,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这才是正规程序,因为现在的信访多数是没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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