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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从你的描述看,对方应该逆行了,他应该会是全...
汽车没有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负主要责任。 1、电动车逆行是违法交通法的,如果与没有违反交通法行为的机动车发生碰撞的,非机动车主要责任,机动车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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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州省铜仁市某县的一名公民,在2013年2月4日骑摩托车被从后面超车的一辆灌浆车刮倒而发生交通事故(灌浆车是某某商砼公司的)后我到重庆某医院医治了一个月,用去10万余。3月上旬出院。后交警队下了事故认定书,明确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于是我爸爸多次与对方公司负责人交涉,对方公司都不付医药费,在无赖之下,我爸爸和我的家人就去堵该公司门口,不料被该公司的车压死,后我县领导和公安部门介入调查。经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第三天向我们宣布对方是属于故意杀人,可我们把我爸爸安葬了,现在公安对我们说:经进一步调查,对方属于过失杀人。我问一下,在这事件中对方和公司有哪些责任?公安部门是咋样定性的?
是否需要赔偿,主要看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若认定书认定有责任,那么就得按相应的比例进行赔偿(例外:机动车与行人相撞,机动车一方无责也要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认定书之外的其他人,要不要赔偿,取决于对事故的发生有没有直接关系,如车主把车借给没有驾照或者不适合驾驶的人,司机是公司企业的员工,车辆是挂靠单位的等等,这些情况需要负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有以下15个: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但是每个赔偿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因为你所述信息很少,我无法给你作出个确定性的结论,但是如果你的情况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逆行被撞,如果对方也存在过错,那么双方都需要承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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