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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是指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来实现其意志和巩固其统治的支配力量。国家权力工具有军队、警察、检察院、公安局、人民法院、监狱、拘留所、看守所...
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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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严格执法。不得有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当事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并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机关、人民团体、企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和组织本单位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条例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 (二)违反规定采取、变更、撤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行政拘留的;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 (五)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你可向公安局督察科投诉,要求对涉事警员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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