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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一、婚后财产离婚的分配方式: 1、夫妻双方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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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复婚前分得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回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结婚,除非复婚时,双方对财产作了专门的约定,周某只能请求分割复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
射洪县太和镇一对夫妻,在13年间经历了结婚、离婚、复婚。近日,因感情问题再次提出了离婚,面对财产,夫妻双方诉诸法律。经过法官的多方调解,这对夫妻终于达成了一致,和气地结束了这段婚姻。 据了解,赵晓英与鲜朗于1996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女。1997年,夫妻俩在太和镇购买了一间门面房。2001年2月,双方自觉性格不合,于是协议离婚并约定离婚后财产、子女、债务都归鲜朗。然而时隔一天,经双方亲友劝解,两人又对离婚产生了悔意便和好,并进行了复婚登记。但是这样的日子仅持续到2009年2月,由于长期意见不合,赵晓英起诉至射洪县人民法院,要求与丈夫鲜朗离婚,并提出对门面房进行分割等诉讼请求。 法院受理后在庭审中,鲜朗提出因为第一次离婚时已对财产进行了处理,复婚后门面是自己的婚前财产,赵晓英无权要求分割。赵晓英则认为,第一次离婚的时间很短,随后两人又复婚了,门面房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割。就在赵晓英和鲜朗核对庭审记录时,参加旁听的赵晓英父母情绪激动,认为女儿辛苦十多年,怎么会离婚隔一天就复婚,门面房就没女儿的份?为此,老人还和男方争吵起来,男方的亲友也加入争论,双方越吵越激烈,最后在审判人员和法警的制止下,双方才平息下来离开法院。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对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不管是否离婚都是不能要求分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主要就是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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