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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在校学生的实习人员不算正式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确立实质的劳动关系,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劳动部门一般不受理,只能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有...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的是实习协议或实习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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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的是实习协议或实习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在校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工伤认定应该由劳动部门认定,但在校生实习期内发生的伤亡事故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你可以就伤情向天门维民司法鉴定中心(西湖中医院旁)申请鉴定,该鉴定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你可与工厂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作为民事案件起诉法院维权。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应属于工伤。理由是:《工伤保险条例》虽未明确规定实习生为“工伤赔偿主体”,但该条例中有关解释性条款已将这种主体包含在内。修改前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实习生自然包括在内,这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主体宽泛化的规定,也符合建立健全工伤保险保障机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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