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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关未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也未将丈夫列为特殊的强奸犯主体,即所谓的“婚内强奸主体”。从客体来看,客体是指人身权利中特有的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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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关未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也未将丈夫列为特殊的强奸犯主体,即所谓的“婚内强奸主体”。从客体来看,客体是指人身权利中特有的性的权利。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妇女的性权利是妇女的一种特有的人身权利。侵犯这种权利,违背了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交行为的权利。
婚内强奸参照刑法强奸罪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但是婚内强奸取证难,加上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都会认为这是一般家庭纠纷,两夫妻小吵小闹,不会受理,而这样往往使加害者更加嚣张,受害的婚内妇女的人身权利难以保障。但如果是在婚姻不正常的状态,如正在办理离婚手续,此时提出婚内强奸并有证据,才有被公安机关受理的可能性。
目前我国不存在婚内强奸,如强迫发生性行为造成轻伤及以上,可以追究故意伤害罪的责任,故意伤害罪是去公安报案,由检察院审查后依法起诉的,最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判刑及判几年,至于网上看到的婚内强奸的判例,那个是属于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女方已经起诉离婚并且已判离婚但判决因为上诉还没有生效,该情况属于婚姻状况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做了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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